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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回到嘉義,擔任張娟芬執導的電影《審判王信福》電影的映後座談的與談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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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回到嘉義,擔任張娟芬執導的電影《審判王信福》電影的映後座談的與談人。

我曾經跟娟芬,去台南看守所探視王信福兩次。他一個眼睛看不見,將近七十歲。

他是一個定讞的死刑犯,然而,他的案件就像徐自強案、鄭性澤案一樣,判決所認定的事實荒腔走板,證人遭刑求胡亂證述,根本沒有證據證明他涉案,但法官還是判了他死刑。

「如果人間有煉獄,就是身陷囹圄而確信自己無辜。」

定讞的死刑犯,更是每天必須承受可能隨時被執行的壓力。這樣的折磨,讓他的健康狀況看起來非常不樂觀。

在這部影片中,透過檢審辯三方在法庭上攻防,呈現出王信福案審判的真實情狀,張娟芬說,包括詰問證人、被告及辯護人與檢察官的攻防,百分之九十都是出自該案真實的筆錄。

其中,被告的角色,非常巧妙的由徐自強來擔任。

阿強也是一個遭冤枉的前定讞死刑犯,26歲入獄,出獄已43歲,在經過16年的冤獄之後,總算活著走出監獄。

在劇中可以看到他跟法官的應答,透漏著深沉的無奈與憤怒。這是演王信福,也是徐自強自己。

法官的安排也令我相當震撼,陪席及受命法官分別由莊林勳及鄭性澤飾演。這兩位前定讞的死刑犯、前無辜的被告,變成庭上的法官,審判本案的無辜被告王信福。誰是階下囚,誰是定人生死的法官,在這樣的安排下,彷彿一切都可以倒置過來。

透過這樣的安排,似乎是讓觀眾思考,如果法官有遭受冤獄的遭遇,有站在被告席受審的經驗,是不是可以減少冤案的發生?

前陣子我去探視了邱和順,最近也去看了邱和順策展。

邱和順已經在台北看守所關了32年。他說話的時候很急,仿佛要把所有的冤屈,一次都完整的陳述。邱和順的媽媽,等不到邱和順冤獄平反的那一天,已經走了。

王信福跟邱和順,都是活生生的人,「如果一個無辜的人被判有罪,沒有人是自由人」。

電影散場後,我跟王信福的妹妹一起坐電梯下樓,在文化路上互道告別,我們相約等王信福回來,一起吃火雞肉飯。

希望大家一起來關注,讓他們可以早日回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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